村支书私行对外发包50亩土地,法院判了!

liukang20242天前1181
【案情】朱某在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,以乡民委员会名义与外村乡民于某签定《土地使用权流通合同》,约好将该村50亩土地流通给于某运营,流通时刻为11年,流通费为每亩每年400元。两边约好,若乡民委员会提...
友情链接: